閩財決〔2017〕87號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
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已經批準2016年省本級財政決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經審核,現批復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2016年度決算。
一、2016年年初結轉結余21,661.52萬元,本年收入26,229.93萬元,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本年支出24,538.37萬元,結余分配1,192.05萬元,年末結轉結余22,161.04萬元。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10,319.66萬元,本年收入17,237.36萬元,本年支出16,645.11萬元,年末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10,911.91萬元。
二、2016年基本支出11,241.23萬元,項目支出13,297.14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經營支出0.00萬元,補助下級支出0.00萬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6,645.1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278.2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27.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045.99萬元;基本建設支出0.0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292.89萬元;對企事業(yè)單位的補貼0.00萬元;債務利息支出0.00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
四、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096.9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980.1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1.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75.7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00萬元;對企事業(yè)單位的補貼0.00萬元;債務利息支出0.00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
五、2016年“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9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5.2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4.17萬元;公務接待費3.52萬元。
六、部門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按現行制度管理,以竣工決算批復數據為準;年度基本建設資金收入支出及結轉結余資金不作為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的依據。
附件:1.2016年部門決算批復表
2.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范本(公開文本及附表均可從網絡版系統(tǒng)下載)
福建省財政廳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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